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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蓥市强势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

【http://www.newssc.org 】 日期: 2008-07-04

  为确保奥运圣火在广安传递期间华蓥火灾形势的平稳,广安华蓥市政府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,明确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、范围、内容、措施及工作要求,将各职能部门隐患排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加以分解,及时制定出台了“六条硬制度”,强势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。

  一是火灾隐患整改承诺制度。市政府与市级各有关部门分别签订责任书,由各街道办、各部门负责本辖区、本部门、本行业、本系统内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。对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,必须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,并向上级部门书面承诺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二是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市政府每月初组织安监、工商、文体、卫生、教育、公安、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,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,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部署下步工作任务。

  三是部门联合执法制度。市政府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安监、工商、文体、卫生、教育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、易燃易爆单位、“三合一”场所以及高层、地下建筑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,确保万无一失。

  四是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。市政府对因失职、渎职造成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,或对经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
  五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机制。坚持政府挂牌督办、定期升级、逐级销案制度,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。在市政府的强力督办下,各乡镇、街道采取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、召开隐患整改协调会等措施,及时解决隐患整改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,有力地促进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  六是消防审批一票否决制度。将消防审批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开业的前置条件,实行消防审批一票否决制度,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,工商、税务、卫生、环保、文体等职能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,对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开业或投入使用的场所,一经发现一律停产停业。

来源: 四川消防网

编辑: 王伟